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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這個影展是因為圖書館前的海報,以為只是放個影片也沒啥了不起的,就沒特別注意時間;後來則偶然和在台北念書的好友聊到,在她極力推薦"它三年只有一次喔!真的很棒,一定要去參加!",讓我一連參加了台中三場。

台中第一場在靜宜大學任垣樓的實習法庭,提早約20分鐘到場卻已人滿為患,雖然空間大概只有東海波錠廳的1/3,但人數卻遠比之後兩場在東海的還要多,我只能與多數晚到的學生一起坐在階梯上,更多的人則站在後排(不幸的有些人已擠不進去),只為能夠一覽影展。

主持人簡單介紹後便開始播放兩部影片【我無罪,我是鄭性澤】及【樂平真兇】。

 

【我無罪,我是鄭性澤】短短十分鐘,裡面對於被告在遭遇刑求、檢察官一句"你害怕?那更不應該說謊啊?!"的傲慢態度、以及證據事實的錯誤認定,讓我有了很大的震撼;而後面那部【樂平真兇】則因為導演重新剪輯的更為簡短,而導致有些不完整,加上敘事的方式以實地採訪為主,結構很亂,讓我看不太懂,反倒因為東海場又播了另一個版本,才讓我明白它所陳述的故事。

【樂平真兇】主要是敘述發生在中國江西樂平村落一連串的殺人事件,其中一件關於珠寶店老闆兇殺案,因為公安局為了績效破案,而隨意抓了村中四位嫌犯做為代罪羔羊,縱使有一位嫌疑犯方林崽自稱人是他殺的,還寫下詳細的犯案過程,並要求要指認現場,都遭到公安單位的漠視,只因公安局在抓到嫌疑犯後已受獎賞,連起訴程序都尚未開始,就算檢察官在起訴時發現眾多疑點,也只能硬著頭皮繼續下去...

相較於兩場東海場,靜宜場播放的影片不超過40分鐘,後面有充足的時間讓劉衛國律師(中國籍)X許評修導演(中國籍)X李宣毅律師與學生們交流,而我覺得這是我在這三場影展中因此收穫最為豐碩的主因。

 

公正就是我的自由。

 

劉衛國律師如同其名,為了公平正義而奮鬥,身為大陸的刑案辯護律師,有著比台灣律師更多的阻礙及危險。

"在大陸當律師也是有分等級的,如果曾經被抓,就是律師中的碩士,如果曾經被打,那就晉升到博士,若不幸被吊銷執照,那就是博士後了"他以一派輕鬆的語調向在場所有聽眾初淺的表達在大陸當律師的堅辛,獲得了眾人的掌聲。

他也提到在大陸當律師,就算出庭前一晚住在旅店,半夜也會有警察敲門"關心"一兩小時,隔天出庭的"興致"以及精神體力就這樣被消耗掉,但他認為身為律師必須有著自己的堅持,他不願出賣靈魂。

在大家質疑死刑的問題前,劉衛國律師便以一句"縱使1000件刑案中有999件判決正確,但只要有1件冤案,就必須思考死刑存在的問題"來表達他的立場。

 

有同學提問:我們是民選出的政府,而法官所做出的判決,我們每一個人是不是都要負責那一份?

類似的問題就像是被告犯罪的理由可能是因為環境因素導致,而社會是否需要為此負責一樣,這部分的意見似乎很少被否定,但常常都被忽視掉了...

"國家社會最極致的霸凌就是死刑"李宣毅律師一句話便震撼人心,他認為如果我們相信人的生命是最高的戒命,則沒有任何人或任何理由能去否定他人的生命,更不能以其冠冕堂皇的方式剝奪生命。

 

國家沒有復仇的資格。

 

這就又討論到關於刑罰的目的是為了應報還是預防犯罪,大家幾乎還是認同了預防犯罪及社會復歸這塊,使得問題又朝向了廢死能否遏止犯罪的問題>>>

Q:以目前的制度,有辦法支撐廢除死刑嗎?

律師們一致認為死刑的存在並不會讓犯罪率降低,只是讓犯錯的人們失去了改過自新的機會!

(而且犯罪率的高低與破案率及當地的條件等眾多因素才更為密切啊。

學生又再逼問Q:今天會不會因為有死刑的存在,所以才讓犯罪者有所疑慮,進而遏阻他們犯罪?否則就會因為不管殺幾個人都不會判死刑,而多殺幾人?

李宣毅律師以一句"大部分的犯罪者在被問到,明知道會被判刑,為什麼還會犯罪時都回答:我覺得我不會被抓啊!"來回答這一再被提出的問題,但更令我印象深刻的則是在東海場有同學問到相反的問題Q:今天會不會因為至始至終都會被判死刑,所以我就多殺幾個人?

相反的問題卻不會因為死刑存廢而有相反答案,這是我在三場影展中最令我莞爾的一刻了!

 

律師認為國家要做的是給犯罪者一個改過的機會,若將生命剝奪就什麼可能性都沒有了;而且更重要的是之後在監獄的教化工作,在長達30年以上的無期徒刑中,要如何讓犯罪者從善,並在道德提升、意識到自己過錯後,仍能勇敢的面對過錯與未來的人生,而不是像電影<刺激1995>中的犯罪者出獄後,垂垂老矣的面對已全然不同的世界,最後選擇自殺一途;在被害者與大眾部分,則應該更重視如何填補他們的悲傷,以及排解社會大眾的恐懼,家屬要的並不是那微薄的補償金或慰撫金,他們要的或許僅是那一絲真相、交代、犯案動機、與面對現實的勇氣。

律師更認為國家不能用死刑來做為復仇的工具,"不是那些人不該死,而是不應該由我們動手(這裡的我們是否應理解為身為凡人的我們?),如果我們期望明日是個更美好更善良的社會,那是否就應該以更輕的刑罰來制裁犯罪者?"

 

或許這是一種期待可能性的理論吧,也許有著太多的不切實際也說不定,但這樣的價值是很難認定的,就像律師在影展中舉的例子,或是影展中播放的影片,那些冤案或是有改過的死刑犯,因為死刑的存在讓他們無時無刻活在死亡的恐懼之中,我們無法認定這些案例是否僅是眾多案件中的個案,更無法得知分秒活於恐懼中是否比沒有恐懼僅遭到自由限制的狀況,更能讓他們得到應有的處罰?!這實在太難去衡量了!

就像有些人因為受到壓迫,寧願犯罪也要改變現況一樣,其中的權衡只有當事人可以定論,或許在面對遙遙無期的監獄生活中,有更多人是希望能夠一死了之也說不定啊!只是律師的立論點在於那些願意悔過的犯罪者,若因為死刑存在而失去了這樣的機會,他們為此感到可惜而抱持著廢死的理念吧!

 

"如果你(你親密的人)被殺,你還願意原諒他嗎?"

李宣毅律師豪邁的說"我會",並且說了他自身的故事,關於照顧他長大的奶奶被一群青少年因為搶奪錢包摔傷而顱內出血過世,他為了找出真兇而奮發念了法律系,卻發現他念錯系了(笑),在明白一位犯罪者犯罪背後的因素有無限可能後,他選擇原諒他們,並開始參與廢死的活動。

他也強調我們並不能要求每一位受害者都必須原諒犯罪者,但當我們能夠理解並探就脈絡時,或許可以讓仇恨消去。

 

劉衛國律師也說了一個復仇的故事。

 

一個女孩被姦殺,做父母的想盡辦法要抓到真兇卻無法如願,最後他們讓女孩穿上紅衣,左手拿斧頭、右手持菜刀,希望女孩死後能成為厲鬼,找到殘害自己的人報復他。

說完故事的當下大家一片靜默,我只覺得頭皮發麻久久不能思考;完全無法想像那樣充滿憤怒的情緒竟會讓一對父母,逼迫自己的女兒成為厲鬼去復仇!

故事還沒說完...

最後那對父母非常懊悔,懷著難解的悲慟終老。

那是一種陷入深淵無法解脫的痛。一個極端的例子。

 

他又分享了另一個故事,關於受害者家屬在連續幾年收到犯罪者上百封的道歉信後,回了一封原諒他的信件給他,在當下,或許雙方都得到救贖了吧。

這就是廢死所提倡的,給別人機會的同時或許也是給自己一個機會:看到他人改過自新,也讓自己從悲傷中獲得解放的機會。

 

【樂平真兇】的導演許評修女士,在被問到為何會拍攝這部紀錄片時提到:我也沒有特別去挑哪個案件,只是因為參與某個研究計畫,走訪樂平地區較多次,才將當時拍攝的剪輯成片,還到台灣參加比賽得獎...當時候看到樂平這地方,心裡想的是怎麼會有一個地方那麼沒有家鄉的感覺,就像是一具具棺材的房子所形成的社區,那樣的荒涼...

不知道為何,自己對這段文字印象極為深刻,且極力記錄下來,可能是因為那些話語與影像交疊的太為過份,完全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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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第二場東海場,人數少得可憐就不討論了,影片一直出狀況、時間又太長,使得講者沒多少機會分享,同學根本沒有提問就散場了,加上其中有兩部是靜宜播過的就不重複敘述了。

倒是五部影片中裡面的死刑犯共通點,幾乎都是弱勢族群,不論是教育上、經濟上或是法律知識上,而這面向又是另一個龐大的問題點了。

或許會因為社會地位、所受教育以及經濟狀況,讓某一些人成為高危險犯罪者,但這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背後要探討的因素太龐雜了。

而邱顯智律師在分享時所說的:沒有任何一個殺人行為是合法的!  則又再一次否定了死刑。

 

欠缺力量的正義僅是無力,欠缺正義的力量乃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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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第三場東海場人數稍增,而播放的【死刑弁護人】則是三場中最完整也最精緻的一部了,詳細討論了日本火紅律師安田好宏的幾宗著名死刑案。

安田好宏立志要當律師,在法學院畢業後考了7次才考上,讓我佩服他的意志力(也說明了堅持到底的精神?),在影片中他都細膩的描述那些犯罪者,並非全然按照社會大眾的觀感去看待他們。影片開始不久,安田好宏便對著攝影鏡頭說"我討厭記者!",讓之後的分享時有同學說到:是不是媒體殺了更多人啊?

就像安田好宏在其中一件辯護案中,或許是政治因素而被陷害起訴,造成他失去了對被告的辯護權,而媒體在當中扮演的鼓吹角色、以及眾多模糊、妄下斷論的舉動,更讓人深感那一席發言。

 

"一審二審的法官是種形式上的交接,因為之後還有三審能再改正過錯,但做為一位人權律師,至死刑執行完畢都有其責任和壓力,甚至連喪禮都要參加...畢竟是你曾經照顧的人啊!"安田好宏沉重說道。

 

片中重複敘述最多次的和歌山毒咖裡事件,就是他認為根本沒有犯罪機會與動機的嫌疑犯被判死刑的故事,看著受刑人寫給他的信的內容"你是日本唯一有能力替我辯護的律師"、"請救救我!"、"趁著我還年輕,讓我早點離開這地方!"等語,讓人無法想像那望著鐵窗外的陽光,想著不知道何時會被宣判執行而終了的人生。

 

安田好宏在每一次為被告請求從死刑減至無期徒刑失利後,都會充滿無力與愧疚,在影片中不斷重複著:是我的能力不夠,我不夠積極、對這次的判決太樂觀,我可以做得更多,得更努力才行...

看著一位白髮蒼蒼的64歲老人眼睛泛紅的自責能力不足,真的無法想像那是怎樣的壓力與經歷;生活全在六塊榻榻米的空間裡,打著鍵盤看著卷宗,已經不是用燃燒生命可以形容的了。

 

而影片中他與犯罪者間的情感,僅存的依賴與信任,只為求讓死刑犯得以脫離日夜煎熬、無從得知何時要被處死的痛苦之中,更多的是給予他們活下去的希望與自新的機會;片中有在服刑11年後於獄中上吊自殺的死刑犯(還有特別上訴機會)、被冤枉而極力自清的死刑犯、懊悔祈求贖罪而寫了幾千張日記信件的死刑犯、獲得更審改判無期徒刑而感動莫名的死刑犯...

 

看著那些死刑犯的臉孔、看著疲憊但眼中仍有正義火焰的律師、看著被害者家屬悲痛欲絕的面容、看著記者媒體追緊盯人的逼迫、看著檢察官或法官的傲慢輕忽...

 

這一切的一切,讓我又重新思考:這或許就是我未來的生活,真實的如此血淋淋。

 

最後一場主講者是林志忠律師,他說我們在年輕的時候往往充滿正義與熱情,但隨著年齡或經歷的增長,我們的理想逐漸消退、權力帶來了傲慢,這是他所感嘆的。

當天有來自靜宜及中興的學生,也有來自東海歷史、社工的同學,大家在看完安田好宏的人權奮鬥經歷後似乎充滿著各種想法,有些人分享著自己的遭遇,有更多的人則不停質問他廢死的問題(重複問題有點到鬼打牆的地步= =)。

也有同學討論到廢死後犯罪者出獄或是假釋出獄又再犯罪的問題,但我覺得這又牽涉到評估審查,以及又再一次犯罪構成因素的探討了。

 

或許是因為連聽三場,有很多相類似的想法疑惑都逐漸獲得釐清,一個女同學說:我覺得死刑是種推卸責任的方法!,我覺得很有道裡,雖然自身還沒有很確定對於死刑存廢的定位,但在執行死刑之前,真的有太多事情是需要再討論再改善的。

而原本以為我能夠從這一連串的影展中對未來的走向更為清晰,卻反而更加徬徨不知所措了...但唯一確定的是>>>

 

真正的邪惡就是:Do nothing!

 

 

 在一個永遠重複的世界裡,我們的每個行動都得承受無可忍受的重責。---尼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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